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发布公告,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图为我院下半旗志哀。
上一篇:和灾区人民并肩战斗,直到取得最后的胜利!下一篇:儿子一定会平安回来,儿子绝不会给二老丢脸!”——救援队员吕飞舟与父亲的家信